我知道,這又是一封永遠給不了你的信。
盡管如此,我還是寫了。
今天是大年初三,應該是要開心的日子,我卻又想起了你。每當想起你,就快樂不起來。
不知覺都2011年了,我們應該有6、7年沒見面了。是的,好久了。幾千個日子裏,我從來都不想知道你過得好嗎,因爲答案會讓人難受。而我過得好不好,你都不在乎了吧?那是應該的,你太忙了,忙著幸福的日子,無關緊要的人和事就不需要再去想它了。
別人都說,時間會老,人會變,所以照片會發黃,記憶會消逝。的確,我們都變了,變成陌生人了。我也不知道該跟你說些什麽了。
盡管如此,我還是想和你說說話。
看不到、聼不到,都不重要。
因爲,有些事不需要被知道,而有些人不可能被忘掉。
想不通、走不了,也沒關係。
因爲,有些記憶自己記得就好,而有些人生自己想怎麽過那就怎麽過就好。
我想,就這樣了。
新年快樂,陌生人。
為何夢見他(by娃娃)
為何夢見他 那好久好久以前分手的男孩
又來到我夢中
為何夢見他 這男孩在我日記簿裡
早已不留下痕跡
為何夢見他 為何夢中他的眼神
卻依然教我心跳
啊 為何夢見他
為何當我迷濛醒來卻含著眼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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